辽宁财贸学院保卫处是负责学院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,承担着维护学校的安全,预防刑事、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,打击犯罪,保障正常的教学、科研和生产生活秩序,保障国家、集体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。保卫处始终把服务师生、积极预防、救危解难、确保安全作为工作的宗旨,以院党委满意、广大师生员工满意、上级公安机关满意作为工作目标。在院党委的领导下,在上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,在全院师生员工的大力支持下,保卫处的工作人员求真务实,开拓进取,励精图治,为学院保驾护航,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1、依法对单位内部进行治安防范包括防盗、防抢、防治安灾害事故的管理。检查、督促和落实学院制定的《治安保卫工作规定》。节假前的安全大检查。督促整改各种隐患、漏洞,追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。 2、监督管理要害部位和治安复杂场所的安全工作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 3、管理院内的交通安全,查处在院内发生的交通违章事故等。 4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、查处治安和刑事案件。 5、做好治安综合治理所分管的工作。参与管理各类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保卫。 6、负责院内的治安秩序和安全防范工作。开展昼夜巡逻和清查,预防和制止流氓、盗窃、殴斗等各种违法活动的发生。清除院内的各种违章商贩及散闲人员。 7、日常管理和整顿院内的机动车、自行车辆。设置并维护校园各种车辆的行驶、停放和禁放的标志,监督各种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。 8、及时发现和报告在校园发生的各类案件和事故,并保护好现场,抓捕正在实施不法行为的嫌疑人。 9、对保卫处武装部直管的各门卫进行日常监督管理,落实各门卫的管理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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